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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姓名 |
職 稱 | 任 職 單 位 | 備 註 |
| 陳明德 | 教授 |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應用地球物理研究所 |
召集人 |
| 李德貴 | 研究員 |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 |
| 林慧玲 | 副教授 | ||
| 林曉武 | 副教授 | 國立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 | |
| 魏國彥 | 教授 | 國立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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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1 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基隆站岩心庫實驗室管理委員會第四次討論會議(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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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2 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基隆站岩心庫實驗室管理委員會第三次討論會議(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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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02/ 10 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岩心實驗室八十八年度第二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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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11/ 23 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岩心實驗室八十八年度第一次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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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國家海洋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海科中心)設置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之海科中心基隆實驗站岩心庫,負責蒐藏、管理相關海洋科技研究工作所需之海洋沈積物岩心樣本,為服務全國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特訂定本管理使用要點。 二、管理委員會: 1.組成:本岩心庫設置管理委員會,委員五人,由海科中心主任推薦 ,並經海科中心科學研究委員會會議通過後聘任,任期一年,得以 連任。管理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管理委員會委員互選產生,任
期一年,得以連任。 2.任務:管理本岩心庫蒐藏之海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及訂定、
執行與修正管理使用要點。 3.為審核樣品使用等事項,管理委員會每年得定期舉行兩次會議,另
視需要得由召集人召開臨時會議。 4.本岩心庫得設置管理員一名,負責岩心庫的運作;管理員由管理委
員會推薦,經海科中心主任同意後聘任,任期一年,得以連任。 三、岩心蒐藏辦法與標準: 1.本岩心庫所蒐藏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應以具研究價值且須長
期儲存使用者為原則。 2.本岩心庫所蒐藏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以接受國科會核定計畫 者為優先蒐藏對象。 3.本岩心庫所蒐藏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之擇定,應經本岩心庫之 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執行。 四、申請使用資格與規定: 1.本岩心庫所蒐藏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優先提供與經國科會核 定之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2.本岩心庫所蒐藏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原則上在採回之二年後 開放申請使用。 3.本岩心庫所蒐藏之沈積物岩心及相關樣本,在採回後二年內,須徵
得樣品取得人之同意後方可申請使用。 4.本岩心庫所蒐藏之由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所提供的沈積物岩心及相關
樣本,其申請使用辦法,依其規定辦理。 五、岩心樣本申請使用辦法: 1.符合申請使用資格之計畫主持人,應檢附岩心樣本申請書,向本岩
心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提供樣本使用。 2.岩心樣本之採樣、儲存與運送方式,概由樣品申請人自行負責。 3.岩心樣本使用申請人因使用本岩心庫之沈積物及相關所撰寫之專書 、研究報告或國內外期刊之論著文章,應註明並致謝國家海洋科學 研究中心岩心庫;並於報告完成或文章發表後,送交一份至本岩心 庫存檔。 六、本管理使用要點之訂定,須經管理委員會過半數通過 後,報請海科中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