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心樣本申請需知:

  1. 岩心樣本取用皆需提出申請,在收到您的申請表後我們將會以最快的速度審理,並將結果告知。

  2. 申請之岩心樣本,以申請者自行使用為限,非經同意,不得自行轉售、贈與他人或單位,並須在文章誌謝中註明提供者為"國研院海洋中心海洋岩心庫暨實驗室"。

  3. 填寫完畢,請回傳至 jenny@tori.narl.org.tw ,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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