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申請需知:
岩心服務皆需提出申請,在收到您的申請表後我們將會以最快的速度審理,並將結果告知。
申請服務所產生之資料,需提供予本實驗室做為資料庫備份使用,並請在文章誌謝中註明提供者為"國研院海洋中心海洋岩心庫暨實驗室"。
填寫完畢,請回傳至 minna@tori.narl.org.tw ,感謝您的配合。
服務申請表 Word檔 PDF檔
服務申請說明: 一、一般申請案 1.申請期限:航次出發或需求日期前一個月 2.申請方式:請先以電話洽詢後,再填寫申請單提出申請 3.須自行派遣人員3名 二、急件申請案 1.申請方式: a.請先以電話洽詢近期服務案件之狀況 b.提出急件申請案之事由或相關文件 c.經由本組組長與兼任研究員審核 d.每位申請者三個月內僅能提出一次急件申請 2.配合事項: a.須自行派遣人員5名 b.並須另行協助該期間已安排之一般申請案 【海洋中心海洋岩心庫暨實驗室諮詢會議通過(99.02.05)】